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1厅官被逮捕!河北2市多人被查处……

2017-10-02 02:40: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省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2017年9月2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沧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朱志明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唐山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乐亭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唐树平(享受副县级待遇)违规操办女儿回门宴、虚开发票变通单位招待费用、设置账外资金问题。经查,2016年10月29日,唐树平为女儿操办回门宴,分两次置办酒席共计24桌,宴请宾朋240人,婚宴酒席超过规定标准,并违规收受单位下属46人礼金共计16500元。2016年,唐树平通过虚开油票、电脑耗材、车辆修理等费用票据24868元,用于报销单位不合理开支费用。唐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张剑(正科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问题。经查:2013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张剑应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区负责人邀请,参加该公司出资安排的出国旅游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张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路南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海燕(正科级)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2017年2月至5月,王海燕单独使用面积为21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过规定标准3平方米。王海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曹妃甸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李志强(正科级)违规借用企业用车问题。经查:2010年1月至2017年5月,曹妃甸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借用曹妃甸区某企业轿车一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李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迁安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周玉川(副科级)违规收受下属礼金问题。经查:2017年4月,周玉川夫妇借生育二胎之机,收受单位下属18人礼金共计90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周玉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反腐倡廉、正风肃纪加油点赞!

(河北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张云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