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0月8日邢台电(记者邢云)今天,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9日至11日,邢台市将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经研究决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公告内容显示,具体限行措施为,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汽车、燃气车辆、学校校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可不执行限行措施。
另据邢台市交警部门此前公布的相关实施方案,该市限行区域为:滨江路、邢州大道、东华路、祥和大街(含上述四条道路)的围合区域。每日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邢台市交警对不按照限行办法行驶的车辆,将采取监控抓拍和人工上路检查两种方式,对违反限行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暂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