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玉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研究决定:
王玉银同志试任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于2017年7月试用期满,同意该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免去:
韦兴平同志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蒋宁达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侯日升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魏立强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爱辰、杨勇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职务;
陈贵有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永平同志的市农业机械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安文学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铁良同志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书明同志的市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常银年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栗和平同志的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员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书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研究决定:
李书平同志任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振海同志任邯郸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国锋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庞鑫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曹建召同志任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李拥军同志任市文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温振海同志的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曹建召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拥军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
吴宪民同志的市教育考试院院长职务;
王继平同志的市公安局公共秩序管理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建中同志的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5日
(河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