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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8.5亿元资金助8万农村贫困家庭解决安全住房问题

2017-10-16 19:34:4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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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雅楠、戴绍志)从近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沧州市已争取各级补助资金8.5亿元,帮助8万个农村贫困家庭解决了安全住房问题。

为了能把这项惠民工程做得更好,沧州市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中央、省和市安排的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特困户由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和扶贫、民政部门联合认定,属C级危房或D级危房由住建部门认定。

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加以分类。市级以上财政资金,盐山、海兴、南皮、孟村、吴桥、东光、献县七个贫困县,新建每户补助2.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8万元。其他县(市)新建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补助0.6万元。此外,各县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相关补助资金、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同时,要根据农户贫困程度和新建、维修加固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当地分类分档次的补助标准。

多措并举解决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鼓励贫困户尽量建设安全、节能、保暖的小户型房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即可,以减少资金投入。根据贫困户人员构成,分别建设1至3间房屋,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即可。可以采取宅基地置换的方式,腾退大面积宅基地,更换为小面积宅基地。置换宅基地的收益,补贴贫困户住房建设。鼓励实行集中联建。对鳏寡孤独、智障、残障等极度贫困人员,由县(市)或乡镇收回原住宅用地,筹资集中建设连片、联排房屋,共用配套设施,以节约建筑成本。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

加强农房质量安全、抗震与建筑节能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农房质量安全、抗震与建筑节能知识宣传材料,向危房改造户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落实抗震要求,提高农房的抗震性能;鼓励全面应用建筑节能技术措施,指导农户重点在墙体、门窗、屋面等部位采取节能措施,使改造后的农房节能效率和居住舒适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严格竣工验收与资金发放规定。危房改造竣工并报请验收后15日内,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市认真落实“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六公开制度。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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