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供暖期临近,请及时交热费

2017-10-18 14:27: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会嫔)北风吹,秋风凉,天气逐渐变冷,采暖即将开始,为确保冬季正常供热,近日,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公司有限公司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交纳本季采暖费。

省会供暖交费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交费标准:按照石价[2013]135号文件执行,居民每平方米22元、非居民每平方米31元(天然气锅炉每平方米33.9元),多层扣减10%公摊(高层15%),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价格执行。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可分户控制用户按规定缴纳20%热损费。

持缴费卡可采用多种电子商务结算方式交费,一是银行柜面:河北银行、汇融银行(10月4日开通)、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二是网银、手机银行:河北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三是登录该公司网址http://www.zdtsjzgr.com/办理(支持银联、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支付);四是关注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进入热费交纳界面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

空房申报与恢复用热截至10月15日已经停止,有问题可以拨打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公司有限公司供暖电话。

银行缴费凭单:银行柜面窗口根据用户交费情况开具交费凭单,用户需注意核实交费姓名、金额、详细住址等信息是否准确,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为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发票开具时间:交费后如您需要发票,请持有效交费依据到所属的营业厅开具,开具时间为11月、12月的13日-23日。请在此期间办理,逾期将不予开具。

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交纳采暖费,逾期将按日加收2‰的违约金。往年欠费和上个采暖期因欠费被关断的用户,须先持缴费卡前往收费网点结清旧欠后,方可办理后续交费和申报空置等业务。

为保障您小区的正常采暖,请小区住户正确使用采暖设施,严禁私接、私放水、私装换热器现象,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根据《石家庄供热用热条例》进行处理。

供热管理一部营业厅

管理范围:主要区域为红星街以西、自强路以北、西二环以东(局部泰华街以东)、北二环以南;局部区域包括北焦、北苑供热站

详细地址:柏林南路120号铂领商务楼底商

咨询电话:67598669

供热管理二部营业厅

管理范围:主要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蒸汽用户、循环水用户,局部为金马站、青园供热站

详细地址:高新区营业厅 高新区昆仑大街1号高新热电院内

咨询电话:85910104(高新区)

详细地址:谈固东街营业厅 谈固东街136号金马供热站

咨询电话:85055685

供热管理三部营业厅

管理范围:主要区域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温水、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蒸汽用户

详细地址:珠峰大街珠峰国际花园1#楼底商

咨询电话:82971620(高新区) 83096092(良村区)

供热管理四部营业厅

管理范围:主要区域为石清路以东、古城西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以东仅海光苑小区)、北二环以北,局部区域包括红星街以东、胜利大街以西、石太铁路以北

详细地址:中华北大街338号上林华苑底商

咨询电话:67598115 87750611

责任编辑:郭薇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