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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交警集中拆解 11辆报废车(图)

2017-10-24 18:57: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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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前期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中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报废拆解。 谭晓明摄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陈宝云 通讯员谭晓明)10月23日下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前期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中查扣的报废车辆,在该县汽车报废拆解厂进行了集中报废拆解。

10月23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前期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中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报废拆解。 谭晓明摄

为杜绝报废车通过非正常渠道再次流入社会,此次拆解过程全程在民警的现场监督下进行,车主将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提供给报废企业。民警逐一核实了车辆的相关信息,要求作业人员对报废车辆当场拆解,对发动机、车架等五大部分进行切割和捣毁。此次共拆解报废11辆。

10月23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前期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中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报废拆解。 谭晓明摄

交警提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将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另外,,车管部门对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有严格的程序,对于不能提供报废解体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灭失材料的,是不允许受理业务的,车辆在买卖后,如果不及时办理不过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会承担连带责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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