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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549名驾驶人驾证被降级 降级人数大幅增加

2017-11-07 14:1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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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河北警方路面执法。警方供图

中新网石家庄11月7日电 (李洋)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7日通报,该省10月份3549名持有A、B类驾驶证驾驶人因记满12分被降级,比8月份增加近千人。

据通报,持A、B类驾驶证大部分是职业运输驾驶人。河北被降级的3549名驾驶人中原持有A1驾驶证驾驶人225人,比8月份增加65人。原持有A2驾驶证驾驶人1888人,比8月份增加609人。从统计中看出,原持有A2驾驶人降级最多,这些人将不能再继续驾驶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通报称,此次降级人数大幅增加的原因是,该省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路面防控战,依托全省221个执法站和462个执勤点,严格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路检路查,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被降级的驾驶人如果继续驾驶原来的车辆,将会按照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予以处罚,即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称,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如果想恢复被注销的准驾车型,需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或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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