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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石家庄南和苑等保障房小区开始起办理入住

2017-11-11 23:10:04 来源:石家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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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至16日,南和苑、紫晶悦城小区保障房将集中办理入住手续。近日,石家庄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发放《配租通知单》,请配租成功的家庭适时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集中入住办理时间

南和苑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11日上午 1号楼19—26层,下午 1号楼27—28层,2号楼1—6层;

12日上午 4号楼1—8层,下午 4号楼8—16层,

13日上午 2号楼7—14层,下午 2号楼15—22层;

14日上午 2号楼23—28层,3号楼1—2层,下午 3号楼3—10层;

15日上午 3号楼11—19层,下午 3号楼20—28层;

16日上午 4号楼17—24层,下午 4号楼25—28层。

紫晶悦城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11日上午5 号楼1—16层,下午 5号楼17—32层。

集中办理地点

南和苑:南和苑物业综合服务楼一楼大厅;

紫晶悦城:紫晶悦城小区物业楼一楼;

费用缴纳

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最终信息将以《配租通知单》为准。小区咨询电话:南和苑保障房咨询电话86557943,物业咨询电话86557943;紫晶悦城保障房咨询电话69039082,物业咨询电话89643274;华宁春天保障房咨询电话80690727,物业咨询电话89856866。

注意事项:

1.办理入住时需携带《配租通知单》、申请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份、申请人及常住人员一寸照片各2张;

2.廉租房家庭的申请人除老、弱、病、残、孕等情况可以由委托人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外,其他家庭的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3.办理入住家庭一定要严格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去办理,不能按时办理入住的请及时与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和保障房管理公司联系。11月30日后,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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