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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2017-11-24 09:21: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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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全面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编制内外人员将同岗同薪同待遇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淑会)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在建立健全医院管理体系方面,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院应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要完善医院决策机制,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建立健全人员聘用、岗位、职称、执业医师、护理人员和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落实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可探索实施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要强化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

为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方案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推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和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依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自主决定招聘时间,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自主选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同时,要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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