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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限行升级,请大家注意!

2017-11-27 01:07:31 来源:河北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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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会商意见,按照上级指令,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衡水市定于11月26日24时至11月28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现将机动车限行措施通知如下: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衡水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衡水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禁止行驶,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和柴油货运车上路行驶。(记者王美中、记者马顺)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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