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保定市完成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基础养老金工作

2017-12-07 14:07: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田媛媛)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今年保定市的惠民事项之一。临近年底,记者从保定市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保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筹资标准提高调整工作全部完成,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

据了解,今年1月起,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扩大了城乡居民覆盖面,提高了待遇保障力度。据统计,今年保定全市城乡居民总参保到账人数833万余人,较制度整合前新增30万余人,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参保率达到98.3%。据保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保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从2016年150元,到2017年160元,再到2018年提高至180元。目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筹资标准提高调整工作全部完成,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此外,2018年缴费正在进行,预计在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

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情况,记者从保定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处了解到,从今年1月起,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2月底已经完成调整并发放到位。

此外,保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2009年开始试点,分四批逐步推开,2012年实现全市覆盖,保障人群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保定城乡居民。截至10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507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154万人。从2014年至2016年历经3次调整,进一步加大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力度。

责任编辑:赵耀光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