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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

2018-02-13 10:13: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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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焦磊)“被召回再学习,再锻炼,虽然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却重新审视了工作中的各种不足,提升了自身的素质能力。”这是景县探索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后,日前,一位被召回的乡镇干部的感受。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017年,景县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对不胜任的现职干部“回炉淬火”,进行再教育、再锻炼、再考核、再使用。

该县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根据《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把对工作消极懈怠、工作思路不清、创新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等19种情形列为召回标准。并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群众举报等9种方式进行认定,综合分析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对乡镇党政正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副职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股级以下干部、抽调人员等不同群体,分别明确了提出建议、研究决定、召回谈话、发布公告等程序操作内容,让召回有章可循、依序进行。

该县坚持惩教结合,对被召回的干部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作风、履职能力等方面,在县委党校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学习教育,合格后,安排被召回干部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群众工作窗口或返回原工作岗位进行3个月的实践锻炼,其间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干部召回管理抓铁有痕。

实践锻炼期满后,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实地了解等方式,对被召回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反映良好,被召回干部本人对自身存在问题认识清楚、整改及时到位、作风转变明显的,回原单位履职或取消试用。反之,该县根据被召回干部的现实表现、检查考核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不适宜继续在现岗位工作的,进行转岗或者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处理。一年之内被召回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进行待岗处理。在召回期间,该县明确规定不得调整或调动工作,不得提拔使用,试用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使用,确保干部召回管理取得实效。

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实施后,景县没有让制度停留在字面上,截至目前,该县对在扶贫工作中不重视、情况掌握不清楚的13名包村干部,在乡镇重项工作拉练测评中排名靠后的3名乡镇领导干部和2名因其他情形需被召回的共计18名干部实行召回管理。

“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实施后,有效调动了全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精气神,激发了新干劲。”景县县委书记孙文欣说,广大干部纪律意识和奉献精神进一步强化,积极主动靠前服务的身影多了,广大干部进一步树牢了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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