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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02-26 19:03: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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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2017年7月28日至8月16日,省委省政府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唐山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11月11日反馈了督察情况,并移交重点问题线索。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会议,对全市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督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分解、细化到责任部门,研究制定了《唐山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予公开。

唐山市的整改工作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防控环境污染风险,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和谐的美丽唐山奠定坚实环境基础。2018年底,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19年底,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努力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倒排前十位。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3条主要河流达到使用功能的水体比例提高到3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不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2020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8%以上。

唐山市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归纳梳理,整理出70个问题,实施清单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研究确定了189项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完成一项办结一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改革、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等措施,严防问题反弹,确保环境治理大见效、生态环境大改善。

为确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按时“清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唐山市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了6大类29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攻坚战,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优美。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县级党委、政府每月,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每半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进一步健全督办制度,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建立环保责任落实正向激励机制,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二是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到2020年底,单位GDP能耗、水耗分别较“十二五”末降低19%、20%,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大幅下降。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持续化解过剩产能,2020年底前,全市再压减钢铁产能合计577万吨。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发展新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0年底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78%左右。三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实施散煤替代工程,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全市范围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无煤化”,2020年底,全市平原农村地区分散燃煤基本“清零”,山区延伸区分散燃煤80%以上实现洁净燃料和环保炉具全覆盖,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85%以上。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加大道路、工业企业料场、露天堆场、工地扬尘治理,进一步推进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和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工作。狠抓移动源污染治理,着力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突出抓好重型柴油车污染管控,不断优化交通运输组织结构,有序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运输车,加快岸电设施建设,降低港区污染排放,强化油品质量联合执法。狠抓企业污染治理,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促进小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四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20年底前,全市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推进重点河流以及潘家口、大黑汀和陡河水库的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治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范排污口设置,提高涉海项目准入门槛,实施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推进入海河流水质改善,到2020年底,全市入海河流基本消灭劣Ⅴ类水体。建立健全治水机制,继续实施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河长制,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五是坚持不懈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和国土绿化攻坚行动,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供暖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2019年底完成新造林绿化62万亩,打造一批科普教育基地和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的功能性村镇。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杜绝反弹,加快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全覆盖和大气网格化监测全覆盖,严厉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高压态势。

为有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市长为组长,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严格督导检查。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等方式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全面公开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切实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责任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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