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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02-26 19:06: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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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2017年7月27日至8月15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承德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11月9日,督察组向承德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并移交了16项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线索。承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以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承德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对省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承德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予公开。

承德市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目标,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切实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抓好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定不移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发展新路,加快推进“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到“十三五”末,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较“十二五”末增加6.8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保持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1%。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8000万立方米以上。

承德市把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从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自然生态保护、解决各类环境问题4个方面归纳分解为71个问题,实施清单制,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挂账督办、验收销号”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有序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为保障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坚决落实到位,承德市坚持多项措施共同推进,举一反三制定长效机制。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生态可持续保护;坚持铁腕治污,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促进资源节约、改善生态环境的治本之策,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两手抓,加快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推动产业体系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迈进。三是强力推进各项环境污染治理举措。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深入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争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持续增加,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省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四是加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粪便集中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和渣土消纳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物处理能力。2018年各县(市、区)规划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雨污分流。五是着力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强化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狠抓危险(医疗)废物管理,严格工业企业污染管控,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加大力度,强化监管,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六是有力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大力开展矿山、河道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8000万立方米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0平方公里,完成河道生态修复治理500公里,完成在产的大中型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总体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七是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推进环境监管,促进环保管理向长效化执法监管转变。八是重点强化移交问题整改落实。对省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交办的2224件群众举报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限期整改到位,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开展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杜绝反弹。

为保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承德市明确了5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承德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解,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问题整改。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对问题依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土小”企业污染严重、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被环保部、省环保厅约谈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主抓作用,强化统一谋划,切实发挥区域和分管行业的监督指导;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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