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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三项机制加大精准脱贫力度

2018-03-19 16:58:1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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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潘文静)春回地暖之际,河北省接连印发三个文件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河北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脱贫巩固提升机制的意见》《河北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2018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今年的攻坚战打好了,就能牢牢把握主动权,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留出更大空间。”河北省扶贫办主任李志刚表示,全省扶贫系统一定要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带头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脱贫攻坚新要求,强力落实扶贫脱贫新任务。

建立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机制。《河北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办法(试行)》要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服务,主要指开展贫困状况调查核定、精准识别纳入、精准脱贫退出、信息变更和管理等。调查服务工作每月按常规开展;识别纳入和信息变更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脱贫退出认定调整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10月份进行;返贫人口要按程序及时纳入贫困人口台账。

建立健全脱贫巩固提升机制。《关于建立健全脱贫巩固提升机制的意见》提出,坚持质量导向,坚持精准施策,坚持统筹推进,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大力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脱贫、增加贫困群众经营性收入、提高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拓展贫困群众财产性收入、规范农村招商引资行为、落实农村低保兜底政策、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扶贫脱贫质量,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

建立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问责机制。《河北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问责办法》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现以考核明职责、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补短板、以考核强作风,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考核问责范围包括贫困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市(含定州、辛集)党委和政府,雄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期限为2017年至2020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2018年开始),每年一次,年底开始组织实施,次年3月中旬前完成。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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