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雅静)3月21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去年底出台的《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该意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后,该市政府出台的第一个慈善方面的文件。意见突出张家口“特色”,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要求把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区成立慈善总会,并有效开展活动;建立慈善项目发布平台;引导慈善行为重点向教育、医疗、养老等薄弱环节发力,引导设立关于扶贫、医疗、救助、环保、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基金,积极对接域内外慈善基金;慈善信息要做到公开透明;每年10月,被定为该市“慈善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