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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低保核查实施细则出台

2018-04-10 09:12: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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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禹彤)近日,《唐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实施细则》出台,明确了核查对象、核查内容、基本原则、职责划分法律责任等内容,为全市低保核查工作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核查工作规范。

实施细则将全市低保对象分为3类,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核查。对于新申请低保的居民家庭或个人,乡镇(街道)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的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材料审查、入户抽查、信息比对的方式进行核查审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于已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居民家庭或个人,村(居)为民服务站随时掌握其家庭经济状况动态变化情况,乡镇(街道)定期开展复核,县级民政部门定期进行复审,市级民政部门定期进行抽查,并通过信息核对管理系统开展工商、车辆、税务等信息核查,及时做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对于被投诉举报的低保家庭或个人,通过系统核对、人工核对、实地核对等方式进行核查比对,及时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予以清退。

截至2016年底,唐山市共有低保人口16.27万人,通过核查系统核查、银行存款查询、低保专项清理行动等多种方式大力核查,到2017年底全市低保人口下降到10.90万人,减少了大约三分之一。

责任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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