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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4月起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行动”

2018-04-10 09:32: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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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劳动报酬、保险福利、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等为协商重点

记者 杨佳薇

确保2018年底全省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同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集体协商“百日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至7月,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劳资协商共赢。

劳务问题多的企业将被要约

《通知》要求,4月,全省同步启动实施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百日行动”,对本地区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全面了解掌握集体协商建制企业的基本情况。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普遍要约与专项要约相结合,组织本地区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要约行动,鼓励和引导基层灵活多样提出协商要约,为全年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打好基础。

要把尚未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签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劳资矛盾突出和工资争议较多的企业作为要约的重点,主动提出要约、依法应约。

基层工会提出要约有困难的,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可以接受委托,代替基层工会行使要约权。

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动态保持90%以上

《通知》要求,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广泛引导各类企业、行业、区域启动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程序,促进已建工会组织企业普遍要约,确保2018年底全省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同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以职工群众关注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等作为协商重点,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实施职工满意度测评,动员广大职工全过程参与,不断提高建制企业职工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2018年末全省40%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达到A级质量标准,达到B级质量标准的不低于30%。

根据企业状况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通知》提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应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建立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对于盈利较少、仅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努力保障职工实际收入水平不降低。对于生产任务暂时不足的企业,应主要以“保工资、保岗位”为目标,就职工在岗或待岗培训、轮班休息及培训、休息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协商。

对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或者是在化解过剩产能中实行关停的企业,要重点就职工安置方案、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重在维护好下岗转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生产经营遭遇严重困难的企业,突出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队伍稳定,通过集体协商,争取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不减薪或少减薪,促进双方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积极培育总结推广集体协商典型

《通知》提出,积极培育总结推广行业、企业、区域集体协商典型,2018年各市、县(市、区)至少各培育10个行业、10个企业、5个区域集体协商示范点。

突出抓好行业性集体协商,积极培育协商主体,引导本地重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等开展行业协商,加强推进产业集聚地区(工业园区)的行业劳动定额、最低工资、工种指导价等劳动标准的制定工作,促进行业劳动关系稳定和行业健康发展。大力推行行业内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二次协商,提升协商实效。

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法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对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县工会要分级配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发挥作用,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的普训和轮训。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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