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河北3市24人被查处!主任、副局长……

2018-04-11 13:05: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承德

1.滦 平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扶贫办主任 王国生 未认真履行职责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间,滦平县扶贫办违规支付职业技能培训扶贫补助资金46.7万元,承德滦平育英中等专业学校骗取培训补助资金17.29万元,滦平县三岔口村、代营子村六顺合作社分别套取扶贫资金50.11万元、23.26万元。滦平县扶贫办主任王国生,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王国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2.兴隆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副主任 贾长亮 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5年7月,兴隆县某山楂合作社向县扶贫办借扶贫周转金40万元,贾长亮将其中15万元先后挪用转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自己购买私家车,直至2017年7月归还某山楂合作社,合作社将周转金全部归还县扶贫办。2017年11月,贾长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凤林 等未认真履行职责问题。 2016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商务局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涉及全县312个行政村187.2万元。在确定项目建设运营主体过程中,因对资格审核不严,致使不符合要求的3家关联企业全部通过资格评审;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未严格按建设标准验收,致使312个村电子商务网点未按要求配备电脑桌椅、3个乡镇37个村未配备或未配齐相关设备等(共涉及资金13.92万元),即全部通过验收。负责项目评审资格审核及验收工作的县商务局副局长张凤林、 市场体系建设股股长 张玉峰 ,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1月,张凤林、张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隆化县韩麻营镇主任科员 尹永万 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问题。 隆化县在实施食用菌和设施蔬菜产业扶贫项目中,韩麻营镇十八里汰村及村种植大户虚报套取扶贫资金37.5万元。时任韩麻营镇人大主席尹永万分管扶贫工作,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尹永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承德县刘杖子乡副乡长 陈景玉 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问题。 刘杖子乡窄道沟村、陈家庄村分别挪用41.54万元、35.47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村级“幸福院”建设,违规将3.47万元、4.27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给9户、10户非危房改造户。刘杖子乡副乡长陈景玉(非党员)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陈景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原副主任科员、民政所长 高雅芹 在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过程中违规截留、收费问题。 高雅芹(2016年5月退休)在任黄旗镇民政所长期间,截留242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1万元,收取239户费用11.93万元,共计24.03万元,用于危房改造工作相关费用支出等。2017年11月,高雅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工资待遇。

7.平泉市平北镇喇嘛村党支部书记 宋宝玉 违规为村民申报贫困户及护林员问题。 2016年初,宋宝玉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高占利申报为贫困户,并于2017年3月将其上报为护林员,享受每年1万元的工资待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8月,宋宝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

霸州市堂二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陈法良 ,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八个月。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17年12月11日,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法良开除党籍处分。

张家口

今日上午9时许,在张家口市精准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通报了7起全市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1、万全区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李祯 违规列支扶贫专项工作经费、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时任万全县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李祯违规将建档立卡工作经费、农户自立服务社风险监测费共计9万余元,用于扶贫办购买办公桌椅、装修房屋、招待费、干部职工体检费、雇佣工人工资等支出;同时,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2014年项目在2015年被重复立项。2018年2月,给予李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沽源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驻小厂镇光明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王占河 等人违反驻村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4月,省委组织部通报沽源县统战部驻光明村工作队不驻村问题后,该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驻光明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王占河等人仍然违反驻村工作纪律,让当地村民代为签到打卡,存在“走读”驻村问题。2018年1月,给予王占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对驻村工作队队员 卢鹏、魏海滨 进行诫勉谈话。

3、怀安县扶贫办项目股股长 杨爱军 等人在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扶贫资金被骗取问题。 2015年11月,怀安县扶贫办项目股股长杨爱军组织由扶贫办邬小俊,财政局王全、忻建国,左卫镇武海斌等人组成的扶贫项目验收小组,在对该县鑫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进行验收过程中,验收组成员不认真履职,未对养殖情况进行具体核实,就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通过验收,致使财政扶贫资金被养殖项目负责人冀某骗取。2017年12月,给予杨爱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武海斌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邬小俊、王全 党内警告处分,忻建国 行政记过处分。

4、阳原县辛堡乡政府原会计 徐妮妮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挪用新农合医疗保险费购买理财产品问题。 2014年至2017年,徐妮妮先后5次擅自挪用其保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购买理财产品,累计247万元,个人获利1万余元。2017年12月22日,给予徐妮妮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怀来县王家楼乡东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启彪 虚报套取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怀来县王家楼乡东庄子村在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过程中,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启彪以他人名义虚报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套取补助资金3.42万元,用于自家建房使用。2017年10月,给予王启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崇礼区高家营镇大沟村党支部书记 武喜 等人套取扶贫资金、违规分配扶贫物资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崇礼区高家营镇大沟村党支部书记武喜、支委委员吕成清、村委委员孟占江等人虚报扶贫户名单,骗取扶贫架豆补贴款5万元,用于为该村村民缴纳医疗保险;同时,发放扶贫脱毒马铃薯籽种和扶贫鸡均未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分配,而是违规向全村村民平均分配。2017年11月,给予武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孟占江、吕成清 党内警告处分。

7、宣化区深井镇南屯夭村村委会主任 高翔 办理农村低保优亲厚友问题。 2011年,深井镇南屯夭村村委会主任高翔在协助镇政府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私自为不符合条件的叔叔高某申办低保手续,致使其叔叔多年违规领取低保金。2018年1月,给予高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史艳泽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