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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发布高层次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2018-04-16 19:25: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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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发布高层次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一类人才安家补助百万元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任学光)4月9日,石家庄市鹿泉区发布高层次人才奖励暂行办法,吸引高层次人才到鹿泉区就业创业。

根据办法,奖励范围为一类人才:“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二类人才: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等;三类人才:国内外具有创业愿望与能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四类人才:具有成果转化价值、在鹿泉区落地生产规模较大的专利发明人等;五类人才:在办法规定的重点领域,根据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员工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贡献,每年由纳税前十名的企业在本企业中推选的高层次人才等。

租房补贴。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5年。一类人才补贴金额每年最高3万元;二类人才补贴金额每年最高2万元;三、四类人才补贴金额每年最高1万元。

购房补贴。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凡在用人单位工作连续满5年并继续签订工作协议且在鹿泉区购房的,给予安家补助,夫妻双方同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的补助标准实施。其中,一类人才安家补助费100万元;二类人才安家补助费30万元;三、四类人才安家补助费10万元。

工作津贴。对于符合条件并且每年在鹿泉区工作半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一类人才工作津贴每月6000元;二类人才工作津贴每月4000元;三、四类人才工作津贴每月1000元。同一名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津贴时间期限为8年。

生活补贴。对引进的第五类人才,按程序批准后,当年一次性享受每人1万元的生活补贴。

专利奖励。对被评定为一至四类的高层次人才,在下一年度新研发专利中属于第一完成人的进行奖励。新授权的外观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新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

引入高层次人才单位奖励。对于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在鹿泉区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年以上的,每增加1名人才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奖励。

特殊奖励。对重点高层次人才、高科技企业及重大创业项目,不符合一至四类人才条件及事项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创业资助。到鹿泉区创办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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