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集体协商“百日行动”的通知》,4月至7月,将在河北省范围内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劳资协商共赢。
责任编辑:侯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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