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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超标报销话费……2市7人被查处

2018-05-03 14:47:52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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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1.滦平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张显龙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2月省明察暗访组检查发现,张显龙同时占用两间办公用房,其中一间用于放置个人物品。经查,张显龙还存在滥用职权问题。张显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隆化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黄树勇超标准报销手机通讯费等问题。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黄树勇超标准报销手机通讯费5784元,违规为不属于报销手机通讯费范围内人员审批报销手机通讯费4200元。黄树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3.平泉市职教中心副校长李树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李树民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李树民受到警告处分。(承德市纪委监委)

衡水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武邑县县直幼儿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经该园园长苗玲娟同意,武邑县县直幼儿园为39名教师违规发放加班费共计2.55万元。苗玲娟受到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2.衡水市桃城区水务局办公室负责人刘鑫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刘鑫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刘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故城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康宗莹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康宗莹违规占用两处办公用房。康宗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饶阳县大送驾庄村村务领导小组组长郭宗万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7月和12月,郭宗万两次虚开发票支付饭费。郭宗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衡水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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