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任学光)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城管委决定,从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针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两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行动。
5月1日起,该市公安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对养犬户集中的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和地段进行执法巡查。发现遛狗不拴绳的,公安部门将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养犬人进行警告,拒不改正的,公安部门将对养犬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在居民小区内的,由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在其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