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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法院启动创建无诉讼乡村活动

2018-05-08 21:53: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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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郝军生 记者解丽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廊坊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研究制定《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指导意见(试行)》,决定以“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为依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为经济强市、美丽廊坊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据介绍,廊坊市两级法院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参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动加强协调指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的四个目标——在党委领导下,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推动引领下,在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下,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能够及时准确掌握村(街)内矛盾纠纷新动向、新趋势,提前介入,调解前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街),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调动各方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辖区内无诉讼案件或诉讼案件明显减少;通过宣传教育,人民群众道德水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创建过程中,廊坊市两级法院将坚持党委领导、法院推动、法治保障、注重过程原则,把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调的诉调对接机制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抓手,建立健全网上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培训指导机制、情报信息沟通机制、保障机制和考评机制等八大机制。

为明确责任、考量工作、鼓励先进,廊坊中院每年度组织一次此项活动集中考核。本村(街)家庭成员之间、村(居)民之间或村(居)民与本村(街)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无诉讼案件,或虽有诉讼案件,但最终以调撤方式结案的;且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村(街),可以申报“无诉讼村(街)”;本乡(镇)辖区内80%以上村(街)达到“无诉讼村(街)”标准,且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乡(镇),可以申报“无诉讼乡(镇)”。对达到标准的乡(镇)、村(街),由廊坊市中院予以命名挂牌,对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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