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公办敬老院市场化改革与创新运营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指出,10月底前完成全市敬老院市场化改革工作,全面提升石家庄市敬老院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实施市场化改革后,除向市民政局申请报备的个别敬老院,原则不再保留“公建公营”性质的敬老院。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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