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1999年4月2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1999年4月2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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