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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18-06-15 10:23:09 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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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部署,《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列入立法计划。为使《条例(草案)》的起草更符合市情民意,充分体现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听证办法(试行)》的规定,拟召开立法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组织机构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听证事项

秦皇岛海水浴场管理条例(草案)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6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听证参加人人数、条件及要求

(一)人数:

听证参加人20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3名,分别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市政协委员会推荐,也可本人自荐;法律专家1名,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邀请;相关企业代表2人;主管部门1人;其他社会各界代表10人,采取网上自愿报名方式。

(二)条件:

听证参加人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未受过刑事处罚,遵守听证会秩序。听证陈述人陈述观点要明确,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此项立法听证会,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qhdfzb103@163.com)报名,申请时应当如实写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届时将从申请人中筛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申请人可以阐明自己对此项立法项目的观点,对合理化建议将予以采纳。(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

特此公告。

2018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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