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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医患纠纷的一剂“良药”

2018-06-19 05:38: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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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起,我省各地先后建立了第三方专业性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化解医患纠纷的一剂“良药”

医疗纠纷、医患矛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有效缓解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自2010年起,河北省各地先后建立了既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又独立于医患双方关系之外的第三方专业性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与其他解决方式相比,医调委解决医疗纠纷有何优势,取得了哪些效果?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中立第三方,搭建医患沟通平台

不久前,一名老人因心脏不适来到石家庄市某医院就诊,住院期间猝死,医患双方由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双方在一段时间的僵持后,找到了石家庄市医调委。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医护责任,需要对老人的死负全责。”石家庄市医调委主任曹藏虎介绍,他们找来了专家对双方责任进行明确,又根据法规确定了院方应负的责任,核算出应赔偿的数额,最后给出了家属信服的解决方案。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不同,有时是患者及其家属对于治疗效果期待过高,有时是医生技术不过关、治疗方式不当。”曹藏虎说,无论哪种原因,只要产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很少能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也使得医患矛盾不断加深。

曹藏虎认为,案件能够调解成功,医调委独立的第三方身份是最重要因素。

“矛盾的发生,使得医患双方站到了对立面,而通过医调委这第三方组织构建一个平等对话平台,医患双方能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协商,这使得纠纷的化解更为容易。”曹藏虎说。

“自2010年起,全省各地积极筹建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并从人员组成和经费来源等多个方面保障医调组织的中立性。”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高道冲介绍,各地医调委主要由当地政府财政出资设立,人员多由退休的政府工作人员和退休的医务工作者组成。

“医调委不挂靠于任何医院,办公场地为自租场地,同样不隶属于任何医院,避免了因‘人在屋檐下’而出现徇私偏袒的情况。”高道冲表示,如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方式已经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全省医闹现象已基本绝迹。2017年以来,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化解医疗纠纷2334件,解答咨询2.1万多人次。

及时快速,免除医患双方诉累

医调委没有成立之前,解决医患纠纷不外乎三种途径——“官了、私了、官司了”。

“‘官了’是利用行政处置来解决纠纷,但由于医院的主管单位就是卫生部门,患方易认为‘父子相护’,不信任最终的判决结果。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私了’又易演变成‘医闹’之类的暴力协商,医院不胜其扰。‘官司了’则耗时耗力,成本过高,不少患者不愿考虑。”曹藏虎觉得,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的最大优势在于免费和及时。

“为了能又快又好地化解矛盾,我们建立了由120名医学专家组成的医学专家库和50名律师组成的法律专家库。”曹藏虎介绍,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时,他们就会向专家请教。同时,为了保障专家意见的权威性,他们还采取严格的回避制度。

29岁的未婚女青年李某因肚子疼前往石家庄市某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妇科疾病,为其做了手术,手术中却发现是阑尾炎。李某康复出院后,她母亲找到医院,以误诊误治为由,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双方交涉数次也没有实质性进展,患者家属找到了医调委。

“患者家庭条件不好,觉得受了委屈,但是没钱打官司,听说我们是免费调解,这才找上了门。”曹藏虎说,调解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医院进行了沟通,不到一周时间,患者家属与医院达成了和解协议,拿到了合理赔偿。

“快捷,是人民调解的另一项优点。”曹藏虎介绍,相较于走司法诉讼程序,医调委严格参照民事赔偿法调解期限的规定,自受理起30日内(不包括医疗事故鉴定时间)必须调解完毕。逾期未调解完毕,医患双方同意延期的,可再延期一个月。这大大减少了医患双方时间和精力的付出。

公正耐心,柔性化解医疗纠纷

医调委的每个调解室里都贴着“公平公正”四个大字。

“不拉偏架,医患纠纷才能解决。”曹藏虎告诉记者,在医调委的调解中,具体该不该赔、怎么赔、赔多少,患者说了不算,医院说了也不算。“我们会根据鉴定结果,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合理的责任评估,给出适当的赔偿方案,满足患者家属合理要求的同时,也不让医护人员无故蒙冤。”

曹藏虎回忆起2011年他接手的一起医疗纠纷。患者因胳膊骨折来到石家庄市某医院就诊,手术过程中医生为患者注射了麻药,术后患者却没有醒来,成了植物人。患者家属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索要680万元经济赔偿,并多次在医院内大吵大闹,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患者家属索要‘天价’赔偿,从感情上我们是能够理解的,但医疗赔偿要建立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上,赔偿更要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曹藏虎介绍,一般的医疗事故赔偿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组成,“每一项都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即便医院负全责,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通过给患者家属一条条讲清列明,患者家属最终降低了赔偿要求,达成了和解协议。”

“医疗纠纷调解不是‘和稀泥’,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双方责任,核算赔偿数额,要让医患纠纷双方都心服口服。”曹藏虎介绍,这些年,石家庄市医调委调解解决的案件没有一起复调和再起诉情况,真正做到了“调完案结事了”。  (记者高珊)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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