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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调整多种保险缴费基数

2018-06-28 16:28:03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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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辉)6月26日,从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补充保险缴费基数的补充通知》,多种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据了解,2017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266元,省月平均工资为5438.83元,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我省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63.30元,不再设置最高缴费基数,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以参保职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017年度秦皇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753元,市月平均工资为5896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秦皇岛市月平均工资的80%即471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秦皇岛市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7688元。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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