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明确分管领导!邯郸市集贸市场实施常态化监管

2018-07-16 10:12:1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全市集贸市场实施常态化监管

每个集贸市场明确一名区级分管领导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颖 记者刘剑英、乔宾娟)近日,邯郸市出台了《集贸市场常态化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场管理、经营设施、监管责任、考核与奖惩等进行了规范。

邯郸市工商局局长申陆峰介绍,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该市去年投资1000余万元完成28个集贸市场改造升级,改变了集贸市场设施破旧缺失、经营环境差等问题,但与群众对消费环境和消费安全的需求还存在差距。该《办法》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集贸市场文明创建水平,促进集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市场管理。明确不合格食品退市、车辆管理、场内经营者和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公示、消费者投诉与先行赔偿、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等制度。完善经营设施,按商品种类合理划定鲜、活、生、熟等产品交易区,按标准配备冷藏、检测、供水、供电、通风等设备。

加强常态监管。建立工商牵头,商务、城管、食药监等部门参与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实行联合联动执法。每个集贸市场明确一名区级分管领导、一个总体协调部门、一个牵头管理街道办、一个市场综合执法整治组、一个管理责任人(市场开办方)。明确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责任,要求市场开办者做到“十个一”,即每天动态巡查一次、每周抽检一次农产品和食品、每周冲洗一次公共区域、每月开展一期病媒生物防治、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每月清理一次地下管网、每月校验一次计量器具、每月清理一次门头招牌、每月开展一次文明经营户评比考核、每年至少维护一次建筑设施。

加强考核与奖惩。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公示检查情况。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考核结果为优良的区政府(管委会)、集贸市场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董源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