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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曝光!河北6市查处43人!副局长、副乡长…

2018-07-27 11:15: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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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财政所所长郝存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3年,郝存同意草碾乡西蚂蚁滩村将农田路硬化工程变更为村庄主街道的分支路硬化工程,但对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未作要求,且在验收过程中把关不严,致使该村变更项目实施地点的工程通过验收,并获得财政奖补资金5.29万元。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10日,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存记过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岭东村党支部书记白书廷、村委会主任刘海新、村文书王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经查,2014年,经白书廷、刘海新、王良共同商量决定,挪用乡政府拨付给该村的扶贫修路资金1.32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因白书廷、刘海新、王良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3月30日,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白书廷、刘海新、王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抚宁区抚宁镇大陈庄村委会主任陈维庆危房改造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3年,陈维庆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致使该村陈某未按协议要求进行危房改造并违规获取补助款1.6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13日,经抚宁区抚宁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维庆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栾城区西营乡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郭兰书贪污村民临时救助金问题。村民白某、郭某、韩某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金共计2200元,郭兰书代为支取后,分别给予以上三人各500元,将剩余700元据为己有。郭兰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上述三人。

2.深泽县西河村村委会主任孟红涛在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孟红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明知其亲属孙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为其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致使孙某违规享受危房新建补助资金1.6万元。孟红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某违规所得予以收缴。

3.平山县岗南镇马峪村党支部书记刘海法等人违规申报低保户,并将部分低保款用于村集体开支问题。马峪村党支部书记刘海法、党支部委员刘院生、村会计刘建明违反国家低保政策有关规定,未经村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程序,仅通过村支委会议(村支部由上述三人组成)决定,违规将走失人员刘某继续上报低保户并将套取的低保款2976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并将刘建明岳父母(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上报为低保户。刘海法、刘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院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财务中心主任孟令金执行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孟令金在负责贫困生建档立卡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辖区范围内学校,致使学校在贫困生费用免除方式上不符合规定,孟令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街道冯大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冯佩军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冯佩军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和其他不符合条件的12人违规办理低保,涉及金额29.35万元。冯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3.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财政所所长于志金监管失责问题。于志金在任路南区稻地镇财政所代理所长、所长期间,监管失责,致使西大夫坨村部分村民多领取种粮直补4.88万元,村委会套取粮直补9375.9元,共计5.82万元,于志金负有直接责任。于志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迁西县太平寨镇三村党支部委员王小林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迁西县太平寨镇三村党支部委员王小林在分管该村民政工作中,以其兄王小芳名义上报危房改造事项,且填报的危房改造材料存在明显造假痕迹。王小林将获取的危房改造补助款1.71万元用于其子王钰凤建房。王小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遵化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案件↓↓↓

一、市残联落实扶贫政策不力案。2011年1月至2018年3月,市残联未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康复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造成19.89万元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闲置。市残联分管该工作的副主任科员高金文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部门负责人刘立民王伟负直接责任。高金文、王伟受到警告处分,刘立民受到记过处分。

二、东旧寨镇桓庄村精准扶贫项目组织落实不力案。2016年12月,桓庄村“打深水井”项目得到唐山市扶贫办批准,2017年1月资金拨付到位;2017年7月,该村“机井配套项目”得到唐山市扶贫办批准,但截至2017年12月,两个精准扶贫项目均未组织实施或开展相关工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谢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新店子镇吕各庄村挪用救灾款案。2013年,吕各庄村将镇政府拨付的合计3万元救灾款全部用于村内集体其他开支。对此,村党支部原书记高瑞明村委会主任田志春村支部委员兼会计高玉宝负有直接责任。高瑞明、田志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高玉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马兰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奕志、平山寨村党支部书记陆金审核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工作失职案。2016年5月至7月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张奕志、陆金审核把关不严,将平山寨村不属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人员纳入补助范围,致使错误发放13043元补助资金。张奕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陆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保定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唐县北罗镇东下素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庆辉、委员刘江河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刘庆辉、刘江河利用职务便利,将5名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万元据为己有,其中刘庆辉分得1.2万元,刘江河分得1.5万元。刘庆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江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涉案资金2.7万元已追缴。

2.阜平县城南庄镇马兰村党支部原委员白宝祥、村委会原副主任王宝明骗取扶贫资金问题。白宝祥、王宝明假借16户贫困户信息,骗取养羊扶贫项目资金10万元,其中1600元作为身份证、粮补卡的使用费发放给贫困户,剩余9.84万元用于偿还白宝祥、王宝明等以个人名义成立的养羊合作社债务。白宝祥、王宝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10万元已追缴。阜平县扶贫办主任科员张建科、综合股原股长刘玉刚、城南庄镇财政所原所长吕向勇、城南庄镇财政所原财政员吴宁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曲阳县晓林镇钟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钟玉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钟家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期间,钟玉克扣该村4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万元据为己有。钟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4.2万元已追缴。

4.涞水县永阳镇铺头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玉栋、原委员黄继贵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列为危房改造户问题。在该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期间,张玉栋、黄继贵为不符合条件的12户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资金,涉及资金19.2万元。张玉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继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涞源县留家庄乡烧车村党支部书记曹拴拴违规分配扶贫牛问题。2016年,烧车村实施养牛扶贫项目,曹拴拴违规将部分扶贫牛分配给了非贫困户,涉及资金43.58万元。曹拴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承德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一、滦平县农牧局违规借用车辆问题。2009年至2015年5月,滦平县农牧局肉鸭产业办公室一直从管理和服务的某企业借用车辆,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未及时将借用车辆退还。时任滦平县农牧局副局长、分管肉鸭产业办公室的王占民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5月,滦平县纪委给予王占民党内警告处分。

二、兴隆县卫计局副局长董立军违规在驻村工作组经费中报销通讯费问题。2017年7月,兴隆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驻村工作组综合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已享受通讯费的人员不再发放驻村通信补助。2017年8月,董立军作为驻该县三道河镇长沟村工作组组长,在已享受通讯补贴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和1名组员个人通讯费共计800元在驻村工作组经费中核销。2018年5月,兴隆县纪委给予董立军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纪资金。

三、滦平县平坊满族乡副乡长孙凌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4月至12月,滦平县平坊满族乡在安排公务接待时,未按照“一餐一审批”标准事前填写《公务接待清单》,且在4次中午公务接待中1次提供烟酒、3次提供酒水。时任该乡组宣部长、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孙凌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5月,滦平县纪委给予孙凌党内警告处分。

四、隆化县唐三营镇河南营村党支部书记杜建国在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收受村民感谢费问题。2014年1月,杜建国将本村7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总计7.8万元从唐三营镇财政所领回发放,收受了其中3户每户400元共计1200元感谢费。2018年5月,隆化县纪委给予杜建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退回。

五、平泉市道虎沟乡刘家店村妇联主任王艳慧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12月29日,王艳慧在平泉市某大酒店为其子操办婚礼,男女双方合办酒席31桌,超出规定桌数13桌。2018年4月,平泉市道虎沟乡纪委给予王艳慧党内警告处分。

六、宽城满族自治县汤道河镇玉泉弯村5组组长孙丰向养羊户收取辛苦费问题。2015年,孙丰为玉泉弯村的11户(包括其本人)养羊户(贫困户)跑办养羊扶持项目,经县扶贫办验收合格,每户补助5000元。2016年1月,补助款下发到各养羊户手中后,孙丰从每户收取300元,合计3000元。2018年3月,宽城满族自治县汤道河镇党委给予孙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退回。

七、承德县东小白旗卫生院院长王海生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2月27日,承德县纪委在暗访中发现,王海生办公室面积15.79平方米,超出标准6.79平方米。2018年3月,承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工委给予王海生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纪检监察网今日对外公布↓↓↓

广阳区交通局鑫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郝建民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广阳区交通局鑫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郝建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广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建民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廊坊市广阳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郝建民撤职处分,将郝建民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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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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