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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怀彦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8-07-30 12:07:27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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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容城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怀彦(副县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保定市监察委依法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依法向高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怀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依法讯问。高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怀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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