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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766套公租房分配工作即将启动

2018-08-16 00:15:22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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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766套公租房分配工作即将启动

8月15日下午,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保定市住建部门发布保障性住房有关情况。 记者寇国莹摄

燕赵都市报8月15日讯(记者李连成)在今天下午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公租房申请情况,保定市住建局调研员张树才介绍说,具备预分配条件的12个项目2766套公租房项目已经启动了预分配程序,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完成,截至目前共受理3212户,审核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近期将进行分配。

这2766套公租房包括:荣联天下城V区25套、亢龙郎峯140套、锦绣城二期102套、朝阳首府•御园250套、假日丽舍84套、锦东茗郡91套、府上139套、裕丰711套、中央风景B区306套、万和悦都266套、未来花郡二期399套、上林熙园253套。

保定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中。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共有危房存量1.3万户,到今年6月份,保定已完成危房改造1.1万户,其他2000户已列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预计2018年底全部竣工验收。

保定市保障性住房申请答疑如下。

●公租房申请具体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保定市辖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保定市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可支配收入为准);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人具有保定市户籍一年以上,且在保定市实际工作或居住;

3.申请人家庭在保定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

4.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居民申请保定市主城区公租房的,需工作单位注册地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新就业职工必须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保定市户籍,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6.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并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保定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或由公安部门核发居住证。

●限价房申请具体条件

1.申请家庭应为保定本地城镇户籍,申请限价商品房住房的城镇家庭户籍以该家庭申请人户籍为准。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保定市辖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保定市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可支配收入为准)。

3.家庭成员在保定市辖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成员名下自有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住房状况不限定。

●危房改造范围及改造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分为C级和D级;C级是指房屋局部损毁,但主体结构安全,经过修缮尚可居住。D级危房是指房屋处于危险场地(如:沟边或泥石流危险地区)或主体结构严重损坏,有坍塌危险。D级危房就要进行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农村危房改造具有唯一性,就是说一户只能改造一处住房。如果一户有两处以上危房的,也只能改造一处住房。

2017年度,保定市阜平县、涞源县深度贫困县,新建每户平均2.8万元、修缮每户平均1万元。其它贫困县新建每户平均2.3万元、修缮每户平均0.8万元。非贫困县新建每户平均2万元、修缮每户平均0.6万元。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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