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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2766套公租房分配将启动

2018-08-16 14:56:26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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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讯(记者李连成)8月15日下午,保定市召开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新闻发布会,会上主要针对保定市保障性住房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截至目前,保定市主城区累计开工建设政府产权公租房14539套,已分配9374套,其中竣工分配入住公租房7403套,提前预分配公租房1971套。此外,主城区共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项目5个、4475套,目前已全部预售完毕。其中,政府成立的市房投公司(市广惠开发公司)承建了和兴佳苑限价房592套;社会开发企业承建了4个限价住房项目3883套。

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公租房申请情况,保定市住建局调研员张树才介绍说,具备预分配条件的12个项目2766套公租房项目(荣联天下城V区25套、亢龙郎峯140套、锦绣城二期102套、朝阳首府⋅御园250套、假日丽舍84套、锦东茗郡91套、府上139套、裕丰711套、中央风景B区306套、万和悦都266套、未来花郡二期399套、上林熙园253套)已经启动了预分配程序,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完成,截止到目前共受理3212户,审核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近期将进行分配。

针对公租房申请条件,保定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杜斌介绍说,申请人需满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市辖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实际工作或居住;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此外,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居民申请保定市主城区公租房的,需工作单位注册地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新就业职工必须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本市户籍,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并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除了保障住房各项工作进行中,保定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中。截止到2017年,全市共改造农村危房125000户,获得省以上补助资金共18亿多元。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共有危房存量1.3万户,到今年6月份,保定已完成危房改造1.1万户,其他2000户,已列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预计2018年底全部竣工验收。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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