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禹彤 通讯员刘庄子)年代久远,没有联网信息,老年人想补办结婚证,曾经是个令人苦恼的问题。近日,唐山市民政部门规定,只要有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以及亲属、邻里证明就可以补办。
近日,唐山市开展“找准问题症结、合力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市民政部门以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殡葬管理与群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领域为重点,开展简证便民专项行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据了解,在这次简证便民专项行动中,市民政部门取消两项证明材料:一是取消了办理婚姻登记时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是取消了办理离婚登记时的离婚协议书电子扫描件、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房产等财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电子扫描件改由婚姻登记部门自行复印留存。
简化两项证明材料:一是简化了老年人补办结婚证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改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以及亲属、邻里证明。二是简化了收养人收养能力证明,将原来的房产证改为固定住所证明,将收入证明改为银行流水证明。
规范一项证明:由唐山市殡葬管理处统一制作《死亡证明信》,并由唐山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下发到村(居)委会,有效避免由于开具证明不规范导致群众多跑路的问题,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