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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创新举措齐发 河北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有实招

2018-08-30 17:28: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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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就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图为发布会现场。记者张欣媛摄

河北新闻网8月30日讯(记者张欣媛、魏雨)为促进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河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今天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共分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械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审评审批技术支撑能力、加强京津冀医药事业协同合作、加强组织实施等7个部分29条具体措施。意见细化延伸了中央文件中的原则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先进省份的成熟做法,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重视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河北省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十个试点省(市)之一。借助制度试点东风,将试点范围由药品扩大到二类医疗器械,积极探索药械监管新理念,搭建“供需”信息平台,解决现实存在的文号持有方与合同加工受托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充分利用闲置产能。

加强京津冀区域协作。探索建立京津冀药械监管工作协同机制,积极推动三地医药事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京津地区的研发优势和河北的产能优势,促进京津医药产业向河北省转移,不断提升河北药械研发水平,培育大型现代药品、医疗器械骨干企业,提升河北省医药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生产水平。

培育药械企业创新能力。加强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和指导,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化。对创新药械实施早期介入,重点培育,全程跟踪服务政策,指导和规范创新药械的研究开发,加强对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的政策指导,帮助其提前解决申请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技术和法律问题。

加强对中药传承和创新的扶持。促进现代中药国际化发展,鼓励挖掘研究经典验方和开发研究中药新药,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要配置和使用中药制剂,以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集中委托加工。此外,为推动河北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升级,进一步改善安国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发展环境,提出鼓励发展高品质中药饮片生产的改革措施。

支持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和临床试验开展。鼓励临床试验机构接受省内委托,全面推进临床试验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同时,通过探索建立区域伦理委员会制度和鼓励临床试验机构接受省内委托,进一步提升临床试验的审查效率,吸引更多药物研发单位和个人来河北开展研究。

责任编辑:史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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