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9月1日起河北省191个受理点可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018-08-30 22:25:02 来源:点击进入专题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尹翠莉)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河北省设置191个受理点,9月1日起全面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受理后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9月1日恰逢星期六,各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今后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公共就业、公共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个方面的便利。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和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点办理,现场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照片和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其中,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港澳台居民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经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具,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

河北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受理点

责任编辑:张云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