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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启动 企业可先通关后缴税

2018-09-06 08:56: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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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立飞

从9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直属海关开展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作为税款担保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经海关确认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实现“先通关后缴税”。企业投保后,只需要提供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就可以获得“先放行后缴税”的通关便利,同时还不占用企业资金和授信额度,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福音。

关税保证保险是指企业提供由经银保监会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关税保证保险与海关税款担保作用相同,能够在海关税收得到有效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纳税企业的税收担保成本。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也无需向银行申请保函,采用关税保证保险单即可办理海关事务担保。

目前海关传统的税收担保主要采取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首例被保险人为政府机关(海关)的信用保证保险,该业务的推出极大丰富和便利了企业办理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其遇到的申请信贷额度难、融资成本高、手续繁琐等困难,对于中小微企业尤为有意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银保监会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中便提到,保险业做好进出口企业金融服务,发挥金融在稳外贸中的积极作用。从数据来看,我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也在进一步扩大,今年上半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承保金额达2903.6亿美元,同比增长12.8%。

业内人士指出,关税保证保险无需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也无需缴纳保证金,可以为企业降低资金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整体经营成本。另外,在该模式下如有企业欠税的情况发生,海关可以立刻启动程序向保险公司索赔,确保国家税收安全。目前,除了失信企业外,其他任何规模、类型的企业均可办理该业务。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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