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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门诊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门诊慢性病增加35个病种

2018-09-10 10:59:12 来源:牛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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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管理办法》今日起施行

门诊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门诊慢性病增加35个病种

牛城晚报讯《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并于9月10日起施行。

相较于原有政策,该《办法》在报销比例、病种、鉴定次数等方面有较大改变。

尤其是门诊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35种,给相关人员带来较大福利。扩大病种范围后政策覆盖人数预计增加1.2万人,增幅达80%左右。

门诊特殊疾病改革迫在眉睫

自2005年正式启动门诊特殊疾病至今,历时十三年,病种基本变化不大,早已经不能满足参保人员的需求。在2016年本市完成城乡居民整合后,居民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多于职工;相比省内其他地市大部分病种多于本市且均为限额支付。因此本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改革迫在眉睫。

《办法》自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10日。

《办法》除了可妥善解决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就医需求、有效控制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外,还首次将鉴定的监督环节写入《办法》。将鉴定管理由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尽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精细化管理新模式。

提高门诊重大疾病待遇

根据《办法》,尿毒症部分透析项目报销85%,其他项目由原来的报销70%提高到75%,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

原来只能申办一种门诊重大疾病改为最多可申办三种门诊特殊疾病。可以同时申办几种门诊重大疾病;也可门诊重大疾病、门诊慢性病同时申办。

门诊重大疾病仍实行非限额和小目录管理。

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35种

原政策涵盖30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现在增加35种,达到65种门诊慢性病。本市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由此跃居全省前列。

取消原有的门诊慢性病小目录管理,改为实行限额管理。实行基本药品目录极大地满足了不同患者的就医需求,实行限额管理降低了基金支出的风险。

此外,依据医学专业知识,制定全市统一的病种鉴定标准。

一年鉴定两次缩短等待期

《办法》优化了特殊疾病的申报、鉴定、年审经办流程。

原来的集中申报改为随时申报。同时优化申报资料,将原来需提供两年内住院病历,放宽为住院病历及有条件的门诊资料均可。避免为了“特病”而住院的现象,节约了医疗成本。

将原来的一年鉴定一次,增加为一年鉴定两次,4月、10月鉴定。缩短了参保患者的等待期,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将原来的每年年审改为两年一审,首次年审定在2020年;取消原来的10月、11月集中年审,改为7月1日至12月1日,长达5个月的就诊同时随时登记。

增加异地安置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次数,由原来一年一次,增加为一年两次,6月、12月各一次。减轻了参保患者就医垫付资金的压力。

政策覆盖人数增加80%左右

旧的政策涵盖30个病种,新的政策增加了35个病种达到65个病种。本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跃居全省前列。

旧的政策覆盖1.5万人左右,扩大病种范围后预计增加1.2万人,使得特病人员占比由原来的5.4%增长到了9.6%,增幅达80%左右。

新的政策涵盖了旧政策的所有病种,老的特病人员能够平稳过度到新的政策中来。在新的政策实施后,老的特病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病情需要增加病种,在原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门诊保障水平。(本报记者麻国栋通讯员 徐丽霞)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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