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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余户申请!辛集市经济适用房最新进展!

2018-09-13 10:38:13 来源:辛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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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辛集市2018年城镇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受理工作已经结束,小编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辛集市共有2300余户家庭申请了住房保障,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啦:交上去的材料如何进行审批程序?何时才能知道自己是否具备资格呢?别急,小编慢慢告诉您!

辛集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流程

1居委会(街、村)初审。

居委会(街、村)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住房保障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户籍、收入、住房、机动车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同时验证材料的真实性。需提交复印件的,居委会(街、村)负责核实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居委会(街、村)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并将申请家庭所有资料报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鹿城街道办事处、制革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辛集镇人民政府及新垒头镇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申请家庭。

8月1日,领取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现场人山人海

2主管部门复审。

1、主管部门接到居委会(街、村)上报的申请资料后,要及时进行复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户籍、收入、住房、机动车等情况的审核工作。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各居委会(街、村)及所有成年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10日。公示完毕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各主管部门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再将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报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各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逐级退回申请家庭。

市民领取《辛集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3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审核。

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性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合格后将在我市权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批。辛集发布将持续关注。

工作人员认真解答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各类政策咨询

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批。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接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上报的家庭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咨询电话:83389656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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