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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地通过!河北省级园林城市复查结果公布,祝贺家乡!

2018-10-17 10:54:44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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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省住建厅公布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城区)复查情况的通报,21地通过复查,1县通过复核,1市需限期整改↓↓↓

关于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城区)复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评选办法和标准》(冀建城〔2013〕18号)(以下简称《标准》)要求,我厅于2018年6月至7月组织专家对2010年、2014年省政府命名的新乐市、沙河市等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城区)进行复查,对2017年复查不达标的隆尧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整改完成情况,并经省政府审定,现将复查结果通报如下:

新乐市、任丘市、遵化市、霸州市、三河市、沙河市,井陉县、怀安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定兴县、涞水县、易县、青县、献县、枣强县、阜城县、安平县、清河县、新河县,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白沟镇基本达到《标准》要求,通过复查;隆尧县通过复核,以上市县保留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区、城镇)称号。涿州市存在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环境容貌整治不达标问题,均属于一票否决项,需限期整改。

以上县市(区、镇),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高度,更好地发挥创建园林城对促进城乡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的抓手作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国家园林城的创建目标,进一步创新理念,加大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县城建设管理水平。涿州市要针对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我厅将再次组织复核,如复核仍不达标,将按照省级园林城评选办法规定,取消“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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