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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出台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实施意见

2018-10-26 10:48: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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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出台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实施意见

优先确保民生需求和重点项目实施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马康勤 记者徐华)日前,定州市印发《定州市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实施意见》,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领域的管控措施要求优先确保民生需求、重点项目等工程实施,防止各种形式的“一刀切”。

严禁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取暖设施淘汰“一刀切”。进一步明确要把确保群众取暖放在首位,在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中,如果气源、电源没保障到位,不得先行拆除群众现有取暖设施。在气、电资源紧张时,要优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严禁民生领域环境管理“一刀切”。对具有合法手续、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不允许采取限制性停工停业。对涉及重大民生的建设项目和国家、省重点项目,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实施前,至少提前1天向社会公告,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外,原则上不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严禁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为重点项目配套的砂石料场、商品砼企业,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要求、环保设施健全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轮换生产等减排措施,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需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国家、省重点项目和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正常施工。

严禁工业企业停产“一刀切”。对铸造、钢网、塑料、卷材等传统行业,不实施整个行业停产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或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处罚,并停产整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文化创意设计业等不能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应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严禁“散乱污”企业整治“一刀切”。对手续不全、严重污染环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取缔。对能耗低、污染小、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但因手续不完善、规划未落实、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被列入“散乱污”的企业,要加强规范改造、扶持提升。

严禁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刀切”。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领跑者”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对其他不涉及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工序、生产线),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重污染天气期间,对能够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的工序和设备,达到“绿色”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目标的企业,采取适度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

严禁督察执法检查“一刀切”。加大环境监管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但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机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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