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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河北各村(社区)重要决策事前将进行合法性审查

2018-10-30 11:29: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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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敬照)记者从河北省司法厅获悉,河北省将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服务基层群众自治方面,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基层自治,提高决策和监督能力。主动服务村(社区)完善自治制度,严格依法规范基层组织行为,参与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和重要法律文件,对村(社区)重要决策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前沿阵地、重要阵地作用。积极协助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积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综治中心、“七站八所”、村(社区)两委,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中心建设融合互动,共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抓好基层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推动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和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的作用,实现家家、人人都有法律顾问,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联合组织开展家庭、个人“法律体检”活动,主动帮助群众依法处理各种问题、维护合法权益,从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实现村(社区)无因民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

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法治和道德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中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引导群众修身自律、尊重他人、和谐相处。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促进平等相待、相互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史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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