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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来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入学需11月底前申报居住登记

2018-11-09 13:15: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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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客户端11月9日讯(记者尹翠莉)今天,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提醒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如果随迁子女2019年选择在石家庄市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于今年11月底前携身份证(或户口薄)、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及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据了解,2016年以来,石家庄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了居住证制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根据规定,流动人口在石家庄市申领居住证,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居住证。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备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市区、县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半年上述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此外,为方便2019年高考考生报名,石家庄市即日起至12月5日在高考报名期间开通了居住证办理快速通道。急需使用居住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及家长,可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警方提醒,办理居住证业务不收费,不要相信其他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入学就读和办理其他业务。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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