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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涉黑案二审开庭 市法检“两长”主审主诉案件审理

2018-11-21 11:14:05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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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上午,原审被告人李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二审在市法院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邢伟出庭支持抗诉,市法院院长白峰担任审判长。法检“两长”同时出席刑事抗诉案件庭审,在邢台市尚属首次。

该案一审判决认定李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6个月、2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桥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还有漏罪未被判决,于今年9月5日提出抗诉。经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抗诉正确,应予支持。

为保证出庭质量和效果,庭审前,邢伟深入了解案情,认真阅读案卷材料,有针对性地做好庭审准备;白峰研究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邢伟紧紧围绕抗诉意见和要点,详细阐述了检方的观点;白峰从容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抗诉意见充分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程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张驰有度,辩护人同意抗诉意见,原审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过,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悉,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市法院和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的要求,法院领导带头审理重大、复杂案件,“一把手”主持庭审,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种涉黑恶案件,不仅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还激发了一线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孙建伟、郑益言)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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