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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2018-11-30 14:32:58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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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讯(记者闫漪 通讯员肖玉宏董长青)记者11月29日获悉,唐山市日前印发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据悉,保障待遇提高所需增加的保险费用将从基金中直接划转,无需参保人缴纳。

此次待遇调整包括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两个方面。起付标准:由2万元下调至1.6万元。报销比例:1.6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由60%提高至6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由75%提高至8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90%,2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由90%提高至95%。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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