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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负为民企发展增活力添动力——访河北省税务局局长卢自强

2019-01-30 08:04:5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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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河北在行动

减税降负为民企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访河北省税务局局长卢自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发挥税收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我省税务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如何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负增活力添动力?近日,记者采访了河北省税务局局长卢自强。

“在我省,民营企业创造了近70%的GDP,贡献了60%以上的税收收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税务部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卢自强表示,民营企业座谈会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6条政策措施。全省税务部门围绕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深入开展了“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邀请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召开税企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更好地优化和改进税收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更多实际困难。

卢自强说,民营企业是税收的重要来源。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降低增值税税率、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个税改革等一系列减税政策,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省税务局紧紧围绕减税降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应享尽享。严格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免征等优惠政策,降低民营企业成本;严格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等降费政策,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对民营企业合并、分立过程中的契税、土地增值税按规定给予减免,降低企业兼并重组成本,促进民营企业资源整合;围绕推动创业创新,认真落实对企业研发费用提高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相关政策,以及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鼓励民企创新升级,促进科技型民营企业孵化;对按照去产能、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降低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开采衰竭期矿山和充填开采矿山等符合规定标准的,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推进民营企业调结构、转方式、去产能。今年1至11月,全省税务部门落实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共减税80.35亿元,同比增长46.4%,为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省税务局对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落实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力求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到今年年底前,我们将再取消20项资料证明事项;把审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由目前的13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这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办理时限;将平均办税时间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压缩10%。”卢自强表示,针对民营企业数量庞大但中小企业居多、企业发展期财税业务能力整体不高的现状,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税收征管方式,再次简化征管业务办理流程。同时,深化税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税银互动”,帮助诚信纳税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款,助力民营企业翻越融资“高山”。(记者马建敏)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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