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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连环套”如何解

2019-03-21 10:07:2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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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容易退卡难 强制消费被动转会

预付消费“连环套”如何解

关注诚信建设

记 者 高 珊

见习记者 桑 珊

近日,我省公布了2018年消费投诉情况,其中预付消费再次成为投诉热点,共受理投诉举报4636件,主要集中在文化娱乐体育、美容美发洗浴、餐饮住宿、保养修理等服务行业。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屡见报端的预付卡商家卷款跑路外,“等价兑换”“被动转会”等新戏码轮番上演,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预付消费乱象,消费者又该如何避免踩入预付陷阱?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办卡容易退卡难,预付消费套路升级

“办卡容易退卡难。”说起预付卡,廊坊市民赵先生十分郁闷。

前不久,赵先生家门口开了一家理发店,新店开业,优惠力度很大,赵先生就一次充了2000元办了会员卡。消费几次后,赵先生对服务不太满意想要退卡,但店家以卡片注明“本卡一经办理概不退还”为由表示拒绝。

“后来多次交涉之下,店家才表示剩余金额可以兑换店内等价商品。”赵先生无奈地说,“就当花钱买教训了,自认倒霉吧。”

与赵先生相比,石家庄市民王女士的遭遇更令人气愤。去年7月,王女士经朋友介绍得知和平西路新开一家不错的美容院,“我体验了一次觉得效果不错,就花了3999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

不料,1个月后王女士再去,美容院装潢变了,名字也改了。

“美女,做保养吗?新店开业,我们现在有优惠哦!”店员热情招呼王女士,王女士却有点懵,“之前那家店呢?我卡里还有3000多元没用呢。”

店员告诉王女士,之前的店转让给他们了,如果之前充值了现在还可以再用,但是需要补交500元转卡费,套餐费用也得按他们店的新规定消费。

面对店家的要求,王女士虽然觉得不合理,但也只好补交了500元转卡费。但让王女士万万想不到的是,这家店也就坚持了1个多月,之后又换了新店家。

“预付消费陷阱不断翻新,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吴惠卿介绍,2018年以来消协接到的预付消费投诉也出现了新情况,店家不断倒手,强迫消费者不断加钱,激活新店会员;消费者办理会员卡后,店家对消费作出各种限制,享受特定服务还要重新交钱……套路一环扣着一环,消费者往往就这样被一张预付卡套住了。

签订合同明确细节,预付消费需谨慎理性

面对套路的不断升级,消费者要如何规避预付消费风险?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首先应谨慎理性。”吴惠卿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一定要慎之又慎。“办卡前首先应对商家资质进行核查,了解其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内部设施环境等情况,尽量不要选择先做宣传后营业的商家。同时要查看商家的有关证照,确保商家是正规经营,有履行约定的能力。”

“其次,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应注意留存书面凭证。”吴惠卿介绍,目前很多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与商家仅有口头约定,不会签订合同,甚至收据凭证都没有,这也造成了预付消费出现问题后的维权困难。

“在预付消费中,消费者付款后,就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果没有这些书面证据,一旦发生问题,想让商家赔付就变得十分困难。”吴惠卿表示,在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经营者以没有书面凭据为由拒绝履行约定,消费者也因为无法举证,导致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吴惠卿建议,消费者应积极主张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关于预付卡使用期限、价格、次数,退卡、转让的方式以及经济赔偿违约责任等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事实上,新修订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该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吴惠卿提醒,消费者购卡后,应及时消费,定期去商家查访,“一旦遇到商家换人的情况,消费者首先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该商家是否注册登记、法人或地址是否变更等基本情况,然后根据这些情况查找原来的商家。如果该商家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且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维权。”

完善立法强化监管,引入诚信管理模式

记者调查发现,在预付消费领域,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强有力的法律体系来规范。

“这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吴惠卿表示,面对当前预付消费领域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立法与监管工作。

据了解,目前,处理预付卡纠纷依据的法律主要是民法总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辅以2016年商务部修订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为参考。但预付消费领域的情况多种多样,牵涉到的法律主体也不尽相同,对其难以进行“一刀切”式的管理。

此外,为规范预付消费发卡主体,近年来,河北、浙江、江苏等地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为预付卡消费设置发卡门槛,对预付式消费发卡主体进行分类管理。

“虽然有了这些地方性管理办法,但其法律层级较低,难以对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对此,吴惠卿建议,针对预付消费问题应尽快推动立法,对预付卡的发卡主体范围,发卡数量和金额,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进一步明确。

“在为预付消费设立门槛的同时,还应不断完善、拓宽预付卡监管模式。”吴惠卿建议。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对预付消费卡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虽均具有一定的监督权,但由于权责划分不明确,造成部门之间权责交叉,降低了监管效率,导致监管难以有效运行。同时,面对海量市场主体,仅凭一两个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力度有限。

吴惠卿建议,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协同共治,构建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协同做好售卡备案、信息披露、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打造协同监管、全覆盖监管的新格局。可将社会信用体系引入到预付消费监管中,“商家的不诚信行为,可与经营者个人的信用记录挂钩。一旦商家存在不诚信行为,可对其施以相应惩戒,让不诚信商家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高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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