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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7市多人被查处!一县委副书记落马……

2019-04-27 03:33:50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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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纪委监委最新对外公布↓↓↓

定兴县委副书记张永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邯郸市鸡泽县公安局政委韩显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石家庄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井陉县霍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霍国民大操大办其女回门宴问题。2018年5月8日,霍国民大操大办其女回门宴,且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备案手续。霍国民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1月,霍国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乐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夫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刘夫林收受行唐县某客运公司董事长王某、员工王某购物卡合计3000元,其女结婚收受该公司礼金1200元。2019年1月,刘夫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无极县东中郝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中祥公款吃喝问题。2010年1月至2018年6月,东中郝庄村吃喝招待及烟酒礼品等开支共计14.64万元,以支出清理垃圾、环境整治用工的名义虚列开支入账,张中祥负有直接责任。此外,张中祥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张中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永清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学来,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学来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韩学来政务开除处分。

永清县地理信息局副局长杨青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永清县地理信息局副局长杨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青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青政务撤职处分。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昌黎县安山镇卞新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唱荣文履职不力问题。经查,卞新庄村村民李某及其妻子于2011年开始享受低保待遇。在李某家庭收入变化后,唱荣文作为时任村委会主任,未按规定将该情况报告镇政府,致使民政部门未能及时掌握低保户动态情况。对此,唱荣文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唱荣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卢龙县双望镇石羊虎村村委会主任汪金满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属骗取危改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6月,汪金满在本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隐瞒其岳父汪某真实收入、填报虚假材料的方式,帮助汪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0.55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汪金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副乡长汤小松扶贫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经查,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汤小松身为大石岭乡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和写字洞村的包村领导,在指导该村谋划扶贫项目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对该村扶贫项目论证不够,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深入,管理不到位,导致后期项目未产生效益,处于停产状态。对此,汤小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汤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蔚县通报3起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典型案例↓↓↓

1.蔚县民政局司机李文忠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3月以来,县民政局司机李文忠先后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和朋友的私家车违规加油12次,合计金额2305元。2019年1月,李文忠违纪资金已收缴。2019年2月,李文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常宁乡司机耿磊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7月以来,常宁乡办公室司机耿磊使用单位加油卡先后为自己和亲戚朋友的私家车违规加油14次,合计金额4475元。2019年1月,耿磊违纪资金已收缴。2019年4月,耿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蔚县司法局司机郭晓刚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8月以来,县司法局办公室司机郭晓刚使用单位加油卡先后为自己的私家车违规加油10次,合计金额2260.68元。2019年1月,郭晓刚违纪资金已收缴。2019年4月,郭晓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市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三家子村会计助理王波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4月,姜各庄镇三家子村会计助理王波违反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情况下,私自为个人申请危房改造。同年王波领取了国家下拨给其个人的危房改造款16000元。2018年12月14日,乐亭县纪委给予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依纪追缴其危房改造补助款16000元。

唐山市玉田县林南仓镇西程府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马玉英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9月,马玉英作为直接经办人,为其孙女赵某申请农村低保手续。村支部书记周永文在明知赵某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未予制止,为赵某申请了农村低保。2018年12月19日,玉田县纪委给予马玉英、周永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唐山市迁西县罗家屯镇水泉村村委会主任赵俊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以权谋私问题。2016年4月,赵俊红任迁西县罗家屯镇水泉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自己抓危房改造的工作便利,在未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为其父亲赵某申请危房改造,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0735元。2018年10月30日,迁西县罗家屯镇纪委给予赵俊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依纪追缴其危房改造补助款10735元。

迁西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日前,经中共迁西县委批准,迁西县纪委监委对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西县分局原副科级干部李卫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卫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企业在迁西开展业务提供帮助,并收受二手丰田雷凌轿车一辆。

李卫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迁西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迁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卫军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予以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将其职务违法问题移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追究其政纪责任。

献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垒头乡主任科员吴俊桥、垒头乡刘垒头村党支部书记刘玉连、代理村委会委员刘玉田、党支部副书记兼村会计刘桂明、党支部委员刘玉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4年5月,垒头乡刘垒头村村民郝某荣以贫困户的名义申请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刘垒头村党支部书记刘玉连与两委成员刘玉田、刘桂明、刘玉辉开会协商后,在明知郝某荣非贫困户的情况下,刘玉连为其出具贫困证明,违规为郝某荣办理危房改造,吴俊桥未仔细核实郝某荣的家庭收入及其家庭成员情况,致使郝某荣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6000元。郝某荣之子刘玉柱(退休教师)在得知母亲郝某荣违规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6000元后,未加以制止,而是将此款用于郝某荣房屋改造。

2019年4月11日献县纪委给予刘玉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玉田、刘桂明、刘玉辉、刘玉柱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6000元;对吴俊桥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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