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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被中央纪委点名!河北6市最新查处多人!

2019-04-30 13:55:22 来源:河北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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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其中河北1起↓↓↓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军廷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8月,张军廷以看望区内某国有企业负责人张某为名,接受该企业在食堂安排的公款宴请,餐费3142元由该企业支付。宴请期间,张某等7人以张军廷儿子结婚为名向其赠送礼金共计2400元。张军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唐山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主任科员陈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和邢台市纪委监委指定,沙河市纪委监委对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陈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柱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出具伪证,干扰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外出旅游;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身为司法人员,故意违背事实,枉法办案,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指使社会人员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陈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并长期从事公安工作,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多项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唐山市丰南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陈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沙河市监委依法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机关审查起诉,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

●邢台

邢台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邢台市原国土资源局测绘中心主任杨旭违规送礼和桥东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福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问题。2017年,杨旭为承揽某测绘项目,在饭店宴请刘福林,消费烟酒约600元,并送给刘福林一支价值1200元的乒乓球拍,以上费用在测绘中心财务报销。2019年1月,杨旭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刘福林接受杨旭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在组织审查前,主动退还了违纪款物。2019年1月,刘福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邢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南石门所负责人张新文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张新文两次将6笔个人车辆加油费共计2224元在单位财务报销;在2018年开展的私车公养专项治理中未如实报告情况。2019年1月,张新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科员王英杰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春节前,王英杰驾驶街道城管专用车拉着家人在市区内探望亲戚,被群众通过“随手拍”二维码举报。2019年1月29日,王英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桥西区纪委对其主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四、柏乡县柏乡镇北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尹俊行等3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4月,尹俊行及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滑书文,村委委员滑京文以五保户丧葬费补助名义从村委会账目支出补贴1000元,尹俊行领取400元,滑书文、滑京文分别领取3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三人主动上缴了违纪款。2019年1月26日,尹俊行、滑书文、滑京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任县任城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孙杜科村村主任孙建敏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7年6月,孙建敏为自己操办生日宴,宴请亲友、同事共计6桌48人,自付费用1000元,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1月,孙建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沧州

沧州市通报3起“四风”类典型案例↓↓↓

1、东光县井韩村党支部书记王如江违纪问题。2012年至2017年,王如江违规领取摩托车补助4150元,虚造用工表套取工程用工费用43700.8元,其中用于支付村内招待饭费41218元。王如江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王如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6632.8元予以收缴。

2、献县邮政局市场部经理吕玉杰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0月,吕玉杰违规驾驶本单位公车到臧桥村参加他人丧事,并将公车停在村中的一处空地。2018年12月,吕玉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骅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李世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前,李世庆收受某公司董事长王某5张面值1000元的信誉楼商厦购物卡,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19年2月,李世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5000元予以收缴。

肃宁县纪委监委通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典型案件↓↓↓

1、肃宁县尚村镇原国土所所长柳浩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9月,尚村镇国土所接到县纪委关于前尚村村民赵某某等人违法占地的协查通知书后,在调查证实赵某某等人违法占地属实的情况下,至2019年3月20日止,未对赵某某等人违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存在失职渎职问题。2019年4月19日,柳浩同受到记过处分。

2、肃宁县肃宁镇原国土所所长苗林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苗林合在任肃宁镇国土所所长期间,肃宁镇国土所未对肃宁镇东泽城村民李某某的违规建房拆除,也未按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规定对李某某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4月19日,苗林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肃宁县尚村镇北景口村党支部书记闫树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建房问题。2016年8月,肃宁县尚村镇北景口村党支部书记闫树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北景口村东基本农田129.5平方米建成住房。2019年4月25日,闫树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肃宁县尚村镇北景口村村民闫军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建房问题。2016年8月,肃宁县尚村镇北景口村村民闫军磊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北景口村村东基本农田162平方米建成住房。2019年4月25日,闫军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肃宁县付佐乡西泊庄村村委会委员魏金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建房问题。2016年10月,肃宁县付佐乡西泊庄村村委会委员魏金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西泊庄村村东一般农田226.6平方米建设住宅。2019年4月25日,魏金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衡水

衡水市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阜城县崔庙镇王山庄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洪军贪腐问题。李洪军任崔庙镇王山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扶贫物资、邯黄铁路补偿款7.08万元,侵占村民宅基地款、村集体承包费和土方款共计17.89万元。2019年1月31日,李洪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深州市魏家桥镇南小营村党支部原书记张顺成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张顺成在南小营村幸福院工程付款过程中,侵占集体资金12.2万元;借机井管道安装之机,违规向村民收费2.16万元,用于外出考察、看望病人、饭费等支出且未入账。2019年2月28日,张顺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长岳国武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将国家拨付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学校办公经费。2019年3月21日,岳国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廊坊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北旺派出所民警钟光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北旺派出所民警钟光源,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广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钟光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责任编辑: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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